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李琳)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汕头市金平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汕头市检察院获得“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12月15日上午,金平区检察院举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挂牌仪式。
近年来,金平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守初心、担使命,抓实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疫情防控、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工作中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三年被评为汕头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年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发扬成绩,继续开拓奋进,以“五个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为奋斗目标,以“求极致”精神做实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内生动力和首创精神,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