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失业保险金需隔月领取

  本报讯 (记者 詹嘉鹏)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市民注意了:从本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需隔月领取,即当月失业保险金需要次月才能领取。

  根据最新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而从本月开始,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正式调整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遇节假日顺延)。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过渡期间,今年11月份未领到的失业保险金将于12月10日前拨付到位。


相关阅读

潮州4个村入选省第二批文旅特色村

潮州新增4家备案非国有博物馆

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全面提速

我市新增4家备案非国有博物馆

“感恩奋进开新局”系列评论② 背水一战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