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琼)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7月30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在潮州市枫溪区前进村查处一涉嫌非法使用添加剂制售米粉(粉条类)食品的小作坊。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作坊正在用玉米淀粉、小麦淀粉为主要原料生产米粉条,并从潮安区一食品厂购进河粉(俗称粿条),准备与其自产的米粉条一并销售。执法人员查封扣押存放在现场的亚焦硫酸钠、脱氢乙酸钠和疑似吊白块等物质,以及成品粉条1570斤,河粉(粿条)580斤,半成品粉条3544斤,玉米淀粉等原料1200多斤,相关的生产设备设施一批。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作坊的成品、半成品和煮粉用水进行抽样送检,经市食检中心连夜通宵加班检验,检测结果显示上述成品、半成品都添加了禁用物质,二氧化硫项目、脱氢乙酸钠项目均不符合规定。当夜,执法人员对该作坊的涉案工人进行调查询问,工人对在生产粉条中非法添加亚焦硫酸钠、脱氢乙酸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在查处该作坊的同时,执法人员将现场来自潮安区的河粉(粿条)有关情况通报给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潮安区两部门迅速出动,对销售河粉给该作坊的食品厂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食品厂也存在非法使用添加剂的嫌疑,当即查扣涉嫌物品并抽样送检。
目前,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密切配合,加紧对案件进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