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韩江流域片今年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15日启动

  本报讯 (记者 郭博文) 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根据韩江流域省级河长批示要求和省河长办的统一部署,为落实《共建“最美家乡河”韩江合作框架协议》和《韩江流域片水面漂浮物清理合作框架协议》,保障流域片水域清洁,4月15日起,韩江局协同潮州、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揭阳等市河长办组织实施今年韩江流域片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安排,4月15日至5月15日,流域片潮州、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揭阳等市将在摸清辖区内水域水面漂浮物情况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集中、全面实施“清漂”专项行动,对流域片包括内河涌在内的所有水域进行“清漂”,并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据悉,第一季度我市投入“清漂”资金360万元,清理水面漂浮物4.2万吨,清理河道长度572.6公里。此外,本次行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流域片为单元开展“清漂”工作,其中包括韩江流域、枫江流域、黄冈河流域。

  市河长办要求,各县(区)要加强辖区内河湖巡查频率,对本次专项行动回头看,不留死角,巩固“清漂”工作取得的成果;各级河长要做好巡河工作,做到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并及时处理河流出现的问题,基本实现全市河湖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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