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

  本报讯 (记者 李灿霞) 前天,交警市区三大队查处了一宗妇女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且无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400元的处罚。

  据交警市区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吴泽辉介绍,20日下午,二中队执勤人员在枫春路彩虹路口查纠过往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7时45分左右,一名妇女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枫春路往彩虹路方向行驶,该名妇女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人员发现她后,立即将其拦截下来。“当时,我们多次叫她下车接受检查,她却一直坐在摩托车上,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吴泽辉说,于是,执勤人员现场利用技术设备对其个人信息进行采集。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妇女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又没有号牌,且存在驾驶摩托车无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将其车辆进行暂扣,并强制带她回队内接受处理。

  据吴泽辉介绍,该名妇女名叫吴某莲,湘桥区人,今年40岁。20日晚上,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及罚款1400元的处罚,其中,无驾驶证处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无号牌车辆罚款200元,无戴安全头盔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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