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凯)为鼓励旅行社积极宣传推介潮州,推动潮州旅游经济繁荣发展,近日,我市出台《潮州市鼓励“引客入潮”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设立“潮州市‘引客入潮’旅游专项奖励金”。
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对潮州市“引客入潮”旅游专项奖励金的奖励项目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来潮州旅游,每列次过夜游客达到300人以上(含300人)的,给予2万元奖励;旅行社组织国(境)外游客到潮州旅游,过夜游客年接待量达1000人次以上(含1000人次)的,按每人次3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等。此外,《办法》中还设立了“全年旅游贡献奖”,对全年组团来潮州旅游游客总量达到3000人以上(含3000人)且排列前三名的旅行社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
市区城新路一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设立旅游专项奖励金有利于调动各旅行社的积极性,从而制定出更加丰富的潮州旅游线路和更加完善的旅游制度,并不断开拓旅游客源市场,进一步提升潮州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潮州人热情好客,非常欢迎外地游客的到来。”市民刘伯则认为,潮州经过这几年的建设,旅游资源已经非常丰富,眼下最需要的就是吸引更多外地游客到潮旅游,从而推动潮州旅游经济发展,并将潮州旅游市场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