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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即日起,汕头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执行自愿自费...

蓝色河畔手机认证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2 14: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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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措施的通告》。为保障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核酸检测初筛复检频次,避免因出现混管“追阳”给市民带来不便和困扰。即日起,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执行自愿自费、单人单管检测。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优化调整常态化便民核酸

采样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省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即日起,就常态化核酸检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采样方式

为保障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核酸检测初筛复检频次,避免因出现混管“追阳”给市民带来不便和困扰。即日起,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执行自愿自费、单人单管检测。

二、检测对象

愿检尽检对象。

三、采样费用标准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588号)规定:每人份不超过13.5元。

四、有关事项

1.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开展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核酸采样点,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2.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请勿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3.请做好个人防护就近进行采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采样台保持3米距离,有序排队,与排队前后人员保持1米距离,即采即走。

4.全市新增核酸采样点40个(共117个),各采样点采取增加采样台、增加预约号、延长采样服务时间等措施,优化提升核酸采样便民服务。

5.除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康复机构等特殊重点场所和托幼机构、中小学外,其他场所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不再扫场所码。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汕头市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信息表(愿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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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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