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列举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在网络虚拟社区的交往日益频繁。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网络谣言也呈与日俱增之势。插上了“隐形的翅膀”,网络谣言不仅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特定范围传播,其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呈几何级数增长,危害巨大,后果十分严重,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 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共查处造谣人员39人,包括行政拘留16人,教育敲打18人,涉及“编造散布潮南区买卖人体器官谣言案件”、“编造交警暴力执法谣言案件”、“编造‘610’交通事故谣言案件”、“造谣潮南深溪水库水质受污染案件”等案例。“营造真实可信的网络交流环境!”成了我市网民们的共同呼声。 赌鬼造谣村民道听途说传谣 今年3月24日,市公安部门发现在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QQ群中出现一则信息,称汕头潮南区有一团伙在陈店、仙城、两英一带绑架杀人贩卖器官。散播内容更加以“这个可能是官商勾结和医院配合进行买卖器官,希望有良知的人都把这消息传递下去,并且照顾好各自家人。这是实人实事,千真万确遇害人死里逃生亲自转述,让犯罪分子无法得手……”等煽动性字眼。 发现该情况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核查相关网民身份,并通报潮南分局开展调查,经潮南分局调查走访证实该信息是谣言,我市公安机关当即进行辟谣。同时,对该谣言信息源头进行摸排,经潮南分局陈店派出所民警调查走访,获悉3月20日晚,有一自称两英镇人的中年妇女去敲仙城镇许厝村民许某家房门求救,称于3月20日晚自己骑单车在两英镇河浦村被人拖上面包车载至山边一房子关押,至当晚10时多趁人不备从房内偷走出来,该房内还关有4个老人和4、5名小孩的情况。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情真相为嫌疑人陈某娥因参与赌博欠债被债主追债,3月20日晚其外出准备向亲朋借款还债遭拒,其为博取同情而杜撰骑单车外出途中被人拖上面包车载至山边一房子关押的事实,并且在经过仙城镇许厝村时还“自编自导”去敲村民许某家门求救,向许讲述了以上内容。 3月24日上午9时许,潮南区两英镇墙新村人黄某贵道听途说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便将道听途说的情况“添枝插叶”发至百度贴吧;另有潮阳区贵屿镇华美村民陈某鹏在QQ群进行传播,引起其他网民转发,造成较大负面影响。3月24、25日,潮南分局先后在两英镇抓获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嫌疑人陈某娥、黄某贵、陈某鹏。经审查,该3名嫌疑人均对编造散布、传播买卖人体器官谣言,造成社会恐慌的事实供认不讳。 3月25日,潮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某娥散布谣言、赌博的违法行为分别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黄某贵、陈某鹏散布谣言违法行为分别作行政拘留5日、3日的处罚。 “无聊人”以讹传讹成“主犯” 今年3月24日,我市一微信网民发布谣言称:“电白麻岗出现新疆恐怖分子,汕头我附近前几天也发生过”。发现该情况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核查网民身份并通报潮阳公安分局开展调查。 经潮阳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会同谷饶派出所深入摸排,于3月25日在潮南区陈店镇溪北一出租屋内将涉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生抓获。经审查,陈某生于2016年3月23日在谷饶镇仙波村一工厂里面利用其手机在微信上编辑谣言信息:“电白麻岗出现新疆恐怖分子,汕头我附近前几天也曾发生过”,随后发布在微信群上。陈某生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其因前几天在超市听到陌生人在谈论“潮南区陈店镇有新疆恐怖分子”,后在网上查询到“电白麻岗出现新疆恐怖分子”的谣言后,没有经过证实,编造上述信息后在微信群中发布。 潮阳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之规定,对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生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无事生非被教育 今年1月30日,腾讯微博网民“李某标”发帖称,“汕头市人民医院昨天凌晨二点二十一分,因H7N9死亡,年龄31岁孕妇,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特别是鸭爪爪,二十天激素快长,因汕头市到揭阳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 发现相关情况后,警方立即核查网民身份并通报金平分局展开核查。经查,该网民名为李某标,民警通过电话联系让其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该员到所后向民警供认其于1月30日中午约12时在微信群看到相关信息,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信息转发至QQ空间和腾讯微博。 在民警的教育下,李某标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影响,并保证立即删除QQ空间、腾讯微博上的不实信息。随后我市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两网友“热衷”传谣被拘 今年4月30日,市公安网警支队民警在工作发现,网民“凯”在微信群“同群莫路”发布视频声称有6名交警在金新南路跟中山路交界暴力执法。 发现该情况后市公安网警支队立即向交警部门核实,并核查网民身份通报龙湖分局开展调查。经交警部门核实回复,交警近期在执法中未发生该事件,相关视频发生地非本市。 经龙湖公安分局深入摸排,于5月1日18时许,成功抓获嫌疑人胡某青。胡某青供述其于4月29日在一个叫做“喜乐组”的微信群中看到一个群友发布了一段视频,声称是交警暴力执法,地点在金新南路跟中山路交界。胡某青看到以上视频后,就于4月29日8时许将该视频及相关文字转发到微信群“同群莫路”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群聊组中。 经金平公安分局东墩派出所调查,网民“及时雨”名为唐某钊。经审查,唐某钊对其在微信群传播相关造谣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是在 4月28日16时许,自己将在网上看到的一段交警执法的小视频(其中有一名群众被执法人员按倒在地上)转发到两个微信群,群成员123人,并在没有核实相关情况下发表评论:“汕头交警也开始暴力执法啦!这是人多势众,违法攻击,打人就是违法,为老百姓讨正义,转发”和“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只会让社会产生更多的暴力案件,社会影响是相当可怕的”。 至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龙湖公安分局依法对胡某青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金平分局依法对唐某钊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公安部门提醒 面对疑似网络谣言时,要保持理性应对、情感中立、谨慎传播的态度,切勿让自己的善意和正义感被造谣者利用。轻信谣言不仅可能使自己上当受骗,还可能成为谣言传播散布的渠道。对此,市公安局网警部门为广大网民支招:在官方并未发布正面报道或者回应时,网络上的传言均可能是谣言。网友要学会辨别网上的信息,不以讹传讹。首先,通过搜索引擎等工具,查看是否有类似的网络谣言,初步鉴别可疑信息,比如类似信息仅仅是地名、受害者、车牌等细节更改或者事件情节类似等等。其次,查看官方网络平台或新闻媒体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报道,核实是否有相关的内容报道或者辟谣,如无相关信息则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转发;此外,还可以发私信向平安汕头、汕头市政府应急办等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等询问核实。切勿公开求证,避免二次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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