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网1号"行动收网 捣毁犯罪团伙78个破案130宗 6月22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安网1号”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案行动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本次专案行动的工作成效。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犯罪,维护互联网安全,强化网络安全各项管理措施。也是近年来我省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规模最大、成果最显著的一次破案战役。 一、“安网1号”行动背景及成果 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网络已融入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互联网给老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滋生出了一些新型犯罪。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非法窃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持续高发,由此滋生出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遏制此类犯罪高发,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安网1号”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系列专案收网行动,集中侦破一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为了确保行动实效,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珠海等市公安机关对网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盗骗敲诈等犯罪开展专案深度经营,循线追踪上线盗窃、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 6月12日至17日,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并派出工作组赴海南、广西、湖南、福建、云南等11个省开展抓捕。行动中,共抓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379名,打掉犯罪团伙78个,破案130宗,带破诈骗、盗窃等其他类型案件832起,扣押服务器、电脑、手机等714部,收缴被泄漏、窃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一大批。 各地公安机关根据行动部署,全警动员,全力投入“安网1号”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系列专案收网行动,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包括广州吕某等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专案、湛江曾某军制造销售钓鱼网站案、深圳房产中介赵某非法获取房产信息案、江门聂某育等人利用苹果ID诈骗案、惠州林某贩卖快递资料案、茂名苏某光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佛山谢某健等人制作“校讯通”木马实施诈骗案、汕头许某等人入侵窃取商业网站数据案等。 二、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特点 从收网行动破获案件看,当前我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多样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嫌疑人通过搜索引擎、论坛或QQ群查找个人信息提供者,再进行网上交易,这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作案方式。二是利用假冒正规网站骗取受害人信息。犯罪团伙向受害人提供钓鱼网站,通过骗受害人注册登记来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湛江侦破曾某军非法制造销售诈骗网站系列案。三是利用木马程序窃取受害人手机上个人信息。如果受害人不慎点击或扫描带有木马链接的短信、二维码,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嫌疑人就可以拦截、盗取手机上的短信、通讯录等个人信息,如佛山谢某健等人制作“校讯通”木马实施诈骗案。四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部工作人员私自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如深圳侦破房地产中介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美联物业工作人员柯某非法复制业主个人信息并倒卖给房地产中介。 (二) 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类多 从收缴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来看,被窃取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收入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各个方面,受害对象有股民、保险业客户、快递客户、病人、新生儿、企业主、房产业主、电话用户、求职者等各行各业各类人.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是牟利 近年来,盗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滋生出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受利益驱使,犯罪分子或盗取公民个人信息销售获利、或倒卖个人信息赚取差价、或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绑架、暴力讨债等犯罪。如茂名侦破苏某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苏某光多次向电白籍电信诈骗团伙以每条0.4至1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累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高达数百万条,电白籍电信诈骗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犯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安网2016”专项行动,拓展和巩固行动战果,创新打击模式,对这一类犯罪进行全链条式打击,提升打击网络犯罪效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维护网络秩序、保障网络安全。 在此,广东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一是个人的电子邮箱、网络支付及银行卡等密码要有差异,降低密码失窃后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或单位要对用户信息加密并采取分级查看的权限设置,减少公民个人信息泄漏;三是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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