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汕府办〔2012〕3号) 按照“低标准、广覆盖、可持续”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力争在2012年底前先确保8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高龄补(津)贴的发放。力争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另外,还要进一步落实优抚优待政策,逐步推进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建立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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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