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每周三上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其中每周五下午增加视力及精神残疾的评定;
服务地点:肢体、智力、视力、精神残疾评定设在市残联大楼大厅,听力、言语残疾评定设在市残联大楼六楼测听室。
申请办法:申请人由法定监护人带领,到市残联大楼大厅办理。
需持证件、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3、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相片三张。4、《残疾评定表》一式2份及《广东省残疾人情况调查表》1份(到市残联大楼大厅领取,然后填表、评残、办证)。
三、其它 申请人(法定监护人)也可持以上所需证件、材料就近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或街道(镇)领取《残疾评定表》一式2份及《广东省残疾人情况调查表》1份,到相应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由各区(县)残联集中送市残联审核办证。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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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