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文件 汕府残工委〔2014〕4号 汕头市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汕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 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14〕6号)要求,为保障我市专项调查工作质量,对调查主要环节数据误差进行有效控制,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粤府残工委函[2014]7号)精神,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制定了《汕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12日 汕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 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 为保障我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可靠,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粤府残工委函[2014]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调查工作质量,市、县、街道(镇)建立质量控制和抽查制度。各级残联要牵头专门成立专项调查质量控制督导组,负责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阶段和调查登记质量控制和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县、街道(镇)残联理事长是本级专项调查质量的全面负责人。 二、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 调查登记阶段是原始数据采集的关键环节,其质量控制是在取得数据阶段对调查的误差特别是人为的误差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原始数据真实、完整、可信。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由县级残联牵头组织,以街道(镇)调查队和社区(村)调查员为主。市督导组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月1日前。 (一)自查。调查员每天应对当日登记的调查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漏填的及时补填,对不能确认的问题要安排时间重新入户调查,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 (二)互查。入户调查结束后,街道(镇)调查队及时组织相邻两社区(村)调查员对所有调查问卷进行交换互查,对于复查出有疑问的问卷,要求l00%重新入户调查。调查队队长应对调查问卷进行抽查。 (三)议查。现场调查登记结束,调查队以组织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议查,请社区(村)干部、调查员、陪调员及熟悉情况的街坊邻居在一起座谈,重点是本辖区残疾人和疑似残疾儿童有没有漏查,一些重要数据有没有填错,有没有失访人员住址、联系方式等线索。各调查队保存议查会议记录备查。 (四)电话回访。现场调查结束至2015年2月,市、县督导组随时随机抽取已调查残疾人户进行电话回访。市级对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0-20户电话回访;县级对每个街道(镇)随机抽取5户电话回访。回访询问内容主要为是否当面调查、有无收到纪念品、是否按自己意愿回答等问题。市督导组对回访复查不合格率达到10%、县级复查有1户不合格的地区进行二次电话回访抽查,若复查仍不合格,将责令该地区全部重新调查。 三、调查表的质量验收 调查表质量验收是对调查表填写质量的控制。我市质量验收分为市、县、镇三级,分别由市、区县、街道(镇)残联牵头组织实施。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调查表予以退回,被退后单位对所有调查表重新复查,查改后重新上报,上级单位对所有调查表重新抽查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调查表质量验收工作2015年1-2月份进行。 (一)乡镇级验收 街道(镇)残联应在辖区内的每个社区(村)随机抽取《专项调查底册》的10-15名调查对象进行验收,不足10名的按实际人数验收。同时对《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进行验收。镇级验收务必在2015年1月底前完成。 (二)县级验收 县级残联要对每个街道(镇)随机抽取l个社区(村),对该社区(村)所有调查问卷的填写质量、逻辑关系进行质量审核,并抽查社区(村)议查座谈会记录。如总差错率大于3‰或无座谈会记录,按上述方法随机重新抽取另一个社区(村)进行审核。如果总差错率仍然大于3‰或无议查座谈会记录,应责令重新进行复查核实。 县级验收务必在2015年2月5日前完成。 (三)市级验收 市级验收由市残联牵头组织。对每个区县随机抽取1个街道(镇),每个街道(镇)抽取1个社区(村),对该社区(村)所有调查表的填写质量、逻辑关系进行质量审核,并抽查社区(村)议查座谈会记录。如总差错率大于3‰或有1个社区(村)无议查座谈会记录,按上述方法重新抽取进行复核。如仍然不合格,所复核区县调查验收不合格,责令重新进行复查核实。 市级验收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 市、县级验收时必须避免抽取相同的社区(村)。 四、数据录入质量控制 数据录入质量控制是在调查数据录入阶段合理更正前期工作产生的数据差错,同时避免录入时产生再生性差错。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工作由县级残联牵头负责。 数据录入开始时间按省专项调查办公室部署要求,各区县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数据录入。 市残联负责录入质量督查。数据录入质量控制与数据录入同步进行。数据录入质量控制时间为2015年3月。 (一)答疑改错 调查数据录入使用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数据录入软件。数据录入时,县级残联安排街道(镇)调查骨干跟班答疑,解答字迹不清、错别字、地名等及逻辑关系方面的问题,需要更正的错误需经区县残联录入工作负责人批准,并对修改内容进行登记、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录入更改的数据要与原始问卷同步修改,保证录入的数据与调查问卷一致。 (二)复录复核 在数据录入的同时,县级残联牵头组织对所有调查问卷进行10%复录,通过两次录入比对,查找产生误差的原因,消除录入过程中产生的再生性差错,并再次复核更正问卷填写错误,消除逻辑误差,确保问卷信息准确无误地转化为数据信息。《残疾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0.3%;《社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残疾人调查表封面》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 (三)质量督查 数据录入的质量督查工作由市残联牵头负责。市残联督导组对数据录入组织、录入、复核、改错等工作环节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进行数据录入质量控制的地区,责令进行整改。 附件:议查会议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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