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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李小东副检察长到龙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2025-4-14 14:22| 发布者:汕头信息| 查看:392| 评论:0

摘要:7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小东率侦监一处副处长张龙军、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刘玉国等人组成的第三调研指导组对汕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调研座谈会会场设在龙湖区检 ...
7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小东率侦监一处副处长张龙军、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刘玉国等人组成的第三调研指导组对汕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指导。调研座谈会会场设在龙湖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张健检察长、罗益平副检察长、龙湖区检察院曾涛检察长及两院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李小东副检察长一行先实地察看了龙湖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查看了数据统计、线索管理、情况汇报等工作台账,随后在该院召开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汕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罗益平副检察长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办案、完善工作机制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汕头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他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在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加强八个监督”的具体工作要求。



龙湖区检察院曾涛检察长从紧抓落实部署、配合协作、依法办案、宣传动员、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汇报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五点意见建议,强调龙湖区检察院将坚持以服务和保障地区发展稳定大局为主线,集中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民生的涉黑涉恶问题,要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有效遏制龙湖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省院李小东副检察长对汕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汕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得当、有针对性,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取得成效突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 一是政治站位高,组织实施有力,两级院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充分,工作力度大而实。

  • 二是职责履行充分、到位,既能与公安、法院积极配合依法从快从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又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 三是从案件数量和个案质量来看,整体办案成效突出,不盲目追求案件数字。

  • 四是重视队伍管理,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制定印发“十三条禁令”,有效强化思想纪律教育工作。




他要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一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 二是要在深挖、打击“保护伞”方面积极主动、有所作为。

  • 三是要根据汕头的地域、社会特点,着重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市院张健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讲政治、重配合、强监督、严管理”的整体工作思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增强打击合力,三是要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四是要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强化队伍管理。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李小东副检察长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深挖犯罪和打击“保护伞”方面有更多的担当,争取更大的作为,特别是要根据汕头实际,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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