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由金平区月浦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金平公安分局、金平区应急管理局及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月浦段进行全方位巡查,劝导群众不下水游“野泳”,并将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6名人员带至当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及普法宣传。 ![]()
在梅溪沿岸,每隔一段距离就设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许多地方也加装了围栏。然而,进入夏季以来,几乎每天都有一些市民不顾自身安全进入梅溪“野泳”和钓鱼,部分围栏还遭人为破坏。 ![]()
据介绍,这些“野泳者”年龄有大有小,其中有个别自恃水性不错的老“泳客”,经常到最危险的水域“野泳”,救援队员每次发现后,都只能不停地进行劝说。
![]() 蓝天救援队队员还披露,有一些家长还带小孩一起下水游泳,真的是太不应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为预防发生溺水事故,保护饮用水源,近段时间来,金平区各部门共出动工作人员108名,先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共立案处罚4名游泳、垂钓人员。 ![]()
有关方面也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杜绝“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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