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App下载

蓝色河畔

蓝色河畔 首页 潮州新闻 潮州商务 查看内容

潮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4-6 16:47|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145| 评论:0

摘要:潮州市商务局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查看其他文章潮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存在着疫情出现反弹、蔓延的风险。为 ...

潮州市商务局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查看其他文章





潮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存在着疫情出现反弹、蔓延的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防止疫情出现反弹、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稳步全面恢复,现就我市商贸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与辖区内商贸企业工作联系,加大对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餐饮旅店等人流密集的各类商贸业场所督查督导力度和频次,指导商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督促工作。各商贸企业要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对进入各类公共场所的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必须每天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并佩戴口罩和实施体温监测。

(一)商场超市。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实施体温监测。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二)专业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要求必须佩戴口罩,实施体温监测。主要入口处的通道、广场应实行“一米线”管理,通过设置隔离带、地面贴标识等方式引导人流有序排队。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干咳等综合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建议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场外显眼位置应设置注册“粤康码”小程序宣传指引,进入人员凭健康证明(以下任一种即可)进入:粤康码、医学观察期满通知书、核酸检测报告。

(三)餐馆。要求进店必须戴口罩和测体温,体温超37.3度谢绝入内,坐下就餐饮食时方可摘脱口罩,就餐后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四)旅馆酒店。要求戴口罩和测体温,提供健康状况和近期旅居史。要求每名入住顾客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建立健全与当地公安、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疫情相关数据和台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是强化防控知识宣传。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重点在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餐饮旅店等人口密集的商贸业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温馨提示、宣传海报,提高人民群众对疫情症状、预防以及处理的相关科学知识了解,做到不传谣不信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四是加强各类情况监测。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继续做好监测,既要做好对重点民生商品的供应监测,又要做好对购物中心、百货商店、超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和水产品市场从业及服务人员的监测。尤其要加强对各大商超供应渠道的摸查,确保物资供应渠道来源清楚,确保供应链条不断。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送信息。

潮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8日




end



潮州市商务局



电话:0768-2398226

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商务大楼

文章不错,点个在看吧!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