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期天气寒冷,使用燃气剧增,燃气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件。在此,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 1、燃气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切勿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推荐使用“平衡式强排风”热水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为一个检测周期,切勿超期使用。 2、使用燃气热水器、燃气炉具等燃气器具时,应保持通风良好,用毕及时关闭开关和燃气阀门。外出或长期不使用燃气炉具,请必须要关闭燃气总阀。 3、经常检查燃气器具的胶管、接头,发现胶管老化松动等现象,应立即请专业人员更换,使用经国家检测机构认证的长寿命金属波纹软管。 4、在使用燃气过程中如闻到“煤气味”或发现人员中毒,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切勿操作任何电器开关或室内拨打电话,同时迅速将中毒人员转移到空气流通场所,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修报警电话。 燃气安全无小事、平安事关你我他!请市民朋友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维护燃气安全,携手营造安全祥和的共同家园。 祝愿市民朋友们平安幸福、吉祥如意! 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 内容来源:汕头应急管理 编辑:耕夫 校对:木棉 审核:欣尼 往期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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