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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成诈骗窝点!汕头公安:房东已被依法刑拘!

2025-4-1 19:24|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590| 评论:0

摘要:一时财迷心窍为诈骗团伙提供作案场地这样的“大胆”行为终将使自己自食苦果近日,在汕头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支持下,潮南分局刑侦大队联合陇田派出所在潮南区陇田镇一楼房内捣毁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 ...


一时财迷心窍

为诈骗团伙提供作案场地

这样的“大胆”行为

终将使自己自食苦果



近日,在汕头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支持下,潮南分局刑侦大队联合陇田派出所在潮南区陇田镇一楼房内捣毁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现场抓获涉案人员25名,缴获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为诈骗团伙提供作案场所的2名房东,在得知诈骗团伙相关情况后,不但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甚至还为他们的诈骗活动提供方便。



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本案中,这2名房东作为诈骗据点的场地提供者,现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房东

1、依法登记备案。在出租房屋前,务必到属地派出所报备,确保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依法登记备案。

2、严格租客管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核实租客身份信息,务必要求租客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确保租客具备合法身份且租住人员一致。

3、强化日常巡查。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租客动态,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确保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打击处理。

4、自觉遵守法律。如果房屋租赁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出租的房屋沦为诈骗等违法犯罪窝点,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大房东在出租房子的时候

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负起责任

如果存在有隐瞒、帮助、窝藏犯罪行为的

一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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