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从项目开工、项目投产、贷款贴息、项目引荐、特大项目支持等5方面予以奖励,单项奖励可达3000万元。 《奖励办法》明确,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供地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给予开工建设奖励,金额1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所涉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是指2023年4月1日后在汕头市新引进或增资扩产的单个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 当前,我市正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加快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为了做优做强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奖励办法》既对重点产业项目给予奖励,也对项目引荐方给予奖励;既对外地企业来汕投资的项目进行奖励,也对本地企业的增资扩产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力度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充分展现出汕头欢迎企业投资兴业、共享时代发展机遇的真心诚意。 责任编辑:柯贤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