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永良在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2024年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显著成效。2024年,潮州市检察机关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90人,提起公诉2518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犯罪,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 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方面,潮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起诉254人。 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盗窃、诈骗等犯罪,检察机关突显惩治力度,起诉810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及网络赌博犯罪161人,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潮州市检察机关还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3人,制发检察建议23份,整改率达100%,进一步巩固了工作成果。 为持续提升司法质效,潮州市检察机关以高水平的起诉质量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37人,适用率87.06%,服判息诉率98.94%,继续保持全省最高,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在强化社会治理上,潮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办案实际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6份,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在反腐败斗争中,潮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发力,起诉职务犯罪34人,同比上升36%。不仅如此,潮州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机制,起诉受贿、行贿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1.18%和50%。此外,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专项审查活动,立案审查线索6条。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潮州市检察机关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起诉经济犯罪269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人。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 过去一年,潮州市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41人。针对凤凰大桥建设项目存在的水土流失及污水流入韩江等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履行水土保持职责,推动施工方落实油污分离池等措施,促进了市重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同时,检察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检察+行政”协作机制,推动水土流失问题得到源头治理。 ![]() 此外,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助力海洋牧场建设,针对海域存在的违法养殖、超范围用海等问题,两级检察院合力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万亩违法吊养养殖海域。这一举措不仅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还有效维护了国防和军事安全,得到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 ![]() 来源:南方+ ![]() ![]() ![]() ![]() ![]() ![]() ![]() ![]() ![]() ![]() ![]() ![]() 点赞、在看戳一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