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潮南区委、区政府全力以赴,坚决筑起人民健康的防护线!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当前我区相关疫情防控物资紧缺,根据上级红十字会和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区红十字会特向海内外社会各界、企业及爱心人士紧急呼吁爱心捐赠,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当前紧缺的疫情防控工作物资 1.医用口罩; 2.医用防护服; 3.电子体温计; 4. 医用快速手消毒液。 5.医用一次性工作帽; 6.医用防护面屏; 7.医用防污染鞋(医用一次性鞋套)。 二、爱心捐款 1.开户银行:汕头市潮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峡山信用社 2.开户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 3.捐款账号:80020000011422400 4.大额捐款请提前与潮南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 5.捐款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内容,其他捐款定向用途也请注明。 6.请爱心人士捐款后复印汇款单或网银转账回执单,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详细的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到我会[传真号码:0754-89618133],以便我会尽快给您寄送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三、区红十字会接收流程 1.物资捐赠:区红十字会接收捐赠→向捐赠方出具接收捐赠签收单(捐赠方若同时提供所捐赠物资的购买发票,则由区红十字会向捐赠方出具由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区红十字会及时将接收物资送达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向区红十字会出具签收单 2.爱心捐款:区红十字会接收捐赠→向捐赠方出具由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接收捐款全部由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 3.若捐赠方依法定向捐赠,区红十字会将严格按捐赠方意向执行。 四、捐赠物资接收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广汕公路与峡溪路口交界处) 五、捐赠联系人 潮南区红十字工作人员:林同志:18607547371,张同志:13085799895,郭同志:15916611854 感谢海内外社会各界、企业及爱心人士的关心、支持,潮南区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做好捐赠服务工作;并将依法依规在“潮南在线”和“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以及“最潮南”APP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