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汕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区(县)实施的决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草拟了《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汕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请对《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汕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箱等形式反馈到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汕头市水务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515000 联系人:马荣和 电话:0754-88531779 邮箱:spk88531779@126.com 附件:《汕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汕头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注:点击“阅读原文”可获取电子版文件) ![]() 来源:市水务局行政审批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