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因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导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巩固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市消安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整治内容 (一)动态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 (二)全面整治“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鼓励推动居民住宅拆除防盗网或开设逃生窗,配置辅助逃生设施。 (三)全面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登高操作等的障碍物。 (四)落实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救援操作场地醒目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 ![]() 整治要求 各单位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群众要对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见附件)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于2024年6月30日前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在广东省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自查报备。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对自身使用的建筑、自身产权建筑等消防“生命通道”进行排查整治,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 “一老一小”(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在2024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拆窗破网、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并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餐饮、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拆窗破网、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并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拆窗破网、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并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拆窗破网、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并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九小”场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窗破网工作和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拆窗破网、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并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实施醒目的、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行动过程中,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组织强制清除或拆除;对阻碍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将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邀请本地主流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公众和单位员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违反本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违反本通告要求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查处。 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 特此公告。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24年5月21日 ![]() 点击可领取附件 附件: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pdf ▼往期精彩回顾 ▼ 警惕“小火亡人”! 最高罚5000元!广东立法禁止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 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的公告 ![]() ![]() ☆消防安全 重奖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三合一”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电话:12345 觉得文章不错,点个“ ![]() 在看”分享 ▎素材来源:潮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辑人:陈小泓 ▎校对人:刘钿 ▎投稿邮箱:134602573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