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段时间来,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潮南区陇田镇租住房屋,利用网络工具实施诈骗,致使多位市民上当受骗。经过努力,近日,潮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陇田派出所,终于将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一窝端。 ![]() 今年,我们根据线索,在潮南区陇田镇田一村一栋六层楼房内,捣毁了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现场抓获涉嫌诈骗的嫌疑人陈某桂等25人,缴获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反诈专业队三级警长 翁绪钦 ![]() 侦查过程中,警方根据诈骗团伙成员的指认以及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出租屋的房东陈某豪、陈某瑜夫妇明知该团伙从事诈骗活动,却一直知情不报,甚至还为他们的诈骗活动提供方便。 综合研判得出,这对夫妇都有涉案,并为该犯罪团伙提供了场地支持及其它的帮助。他们一开始不知道这个团伙是在做什么的,后来他们明明知道他们是在从事诈骗活动,非但没有向我们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还自己参与其中,为他们提供帮助。——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反诈专业队三级警长 翁绪钦 ![]() 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房东陈某豪、陈某瑜夫妇也为自己的贪婪与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本案中,陈某瑜、陈某豪夫妇作为该诈骗据点的场地提供者,在发现异常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继续为该诈骗团伙提供帮助,以诈骗共犯论处,均被刑事拘留。——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反诈专业队三级警长 翁绪钦 广大房东在出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负起责任,如果存在有隐瞒、帮助、窝藏犯罪行为的,一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反诈专业队一级警员 林宇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广大房东,在出租房屋前,务必到属地派出所报备,确保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依法登记备案,同时要严格租客管理,强化日常巡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免沦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 房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核实租客的身份信息,务必要求租客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确保租客具备合法身份且租住人员一致。强化对出租房屋的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租客动态,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确保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地打击处理。房屋租赁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租的房屋沦为诈骗等违法犯罪窝点,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反诈专业队一级警员 林宇锴 视线君说:当包租公、包租婆,坐收房租没问题,问题是得合法,得依法掌握租客身份、确保租赁行为合法,且租客租房用于合法生产,切不可只看租金,一味地“价高者租”,而且一旦发现租客从事非法活动,务必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以免自己牵涉其中而身陷囫囵。 ![]() 详细节目敬请收看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 潮语版:经济生活频道19:00 《今日视线》欢迎您的报料: 热线电话:13902771234、83181234 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报料平台 微信订阅号:sttv今日视线 版权为汕头融媒集团所有,转载须经授权。 授权请联系jinrishixian@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