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升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活动,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从均等化向精细化转变、从“有形覆盖”向 “有效覆盖”转变,有效构建我省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省司法厅自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交叉调研检查。由揭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强,市法援处、装财科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揭阳市交叉调研检查组,于5月15至17日到东莞市进行法律援助工作交叉调研检查。在莞期间,东莞市司法局副局长蔡万里、法援处主任祝颖香及长安镇、虎门镇、樟木头镇等有关领导陪同参加交叉调研检查工作。![]() 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情况、法律援助服务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档案装订管理情况以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等当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调研检查过程按照检查清单逐项进行,调研检查组通过“查、 看、阅、听”的形式体验了东莞市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长安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虎门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樟木头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对东莞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现场对接,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 检查组要求,东莞市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锚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切实把工作责任时时扛在肩上,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对照各项工作任务清单全力推进,对于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扎实开展自查自检,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要增强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切实抓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 通过这次交叉检查调研,以查促学、以查促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持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构建两市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