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湖公安积极履职作为,加强巡查管控,严查非法销量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重拳出击,3天内连续查处4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1月21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新津派出所在新津街道查获2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档,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查获烟花爆竹一批。1月23日,在新津街道接连查获2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档,现场抓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1名,查获烟花爆竹一批。1月23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鸥汀派出所在鸥汀街道查获1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档,现场抓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1名及烟花爆竹一批。 目前,已依法对上述案件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下一步,龙湖公安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提升对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水平,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提供有力保障。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 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