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的通知》(粤建质〔2023〕176号)要求,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成立2个考核组,对各区县(含华侨试验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机构考核工作。 考核组通过听取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的工作汇报,查阅监督台账资料,对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知识测验,实地抽查在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对区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力量和监督水平进行全面“体检”。总体来说,全市各区县(含华侨试验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结果均能达到合格标准,但部分监督机构仍存在验收归档制度不健全、监督文书不规范、信息化建设和落实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来,市住建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建设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形成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督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充分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信息化建设;四是组成专家团队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监督执法程序。 来源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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