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给一个关注吧 7月26日晚,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周末夜查酒驾行动中,查获首例女司机酒驾案。 2020年7月26日,杨某(女)驾驶摩托车载田某(女),由锦峰加油站方向沿河东北路驶往城区喜望桥方向,当日20时35分许,车辆行至县广播电视局门口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不慎摔倒,正在执勤的大队辅警目睹这一情况后,即刻上前询问,在此过程中,发现驾车人杨某有浓烈酒味,疑似其酒后驾驶,经酒精呼吸检测,酒精浓度为141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所幸驾驶人杨某及乘车人田某伤势并无大碍。 据杨某交代,当晚她与朋友聚会,喝了酒,但仍然觉得自己可以驾驶,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结果遇到大队夜查酒驾,因心虚导致骑车摔倒,结果被交警查获。 随后,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进行抽取血样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金平交警提示您: 酒驾害人害己,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我们每个交通参与人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