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反恐防恐知识,增强民众安全防范意识,澄海区反恐办先后牵头上华、东里、凤翔、水上和澄华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反恐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依法反恐、全民反恐的理念,有力提升全社会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中,民警通过展示宣传标语、派发宣传手册、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市民群众解读反恐怖法的条文释义,并重点讲解恐怖活动对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以及应对突发事件自我保护方法,进一步让大家直观充分地了解反恐工作,学习反恐怖法律知识和技能,增强反恐防范意识,筑牢反恐安全“防护墙”。 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反恐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反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反恐怖斗争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反恐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织密织牢反恐防恐安全网,为平安澄海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反恐防暴,人人有责 快来一起学习反恐怖主义知识吧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规定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措施的综合性法律,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恐怖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反恐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反恐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反恐法守护在你我身边! 让我们一起学习 反恐法与我们的关系吧 这些反恐法“关键词”与你我有关 部分来源:广东反恐 往期回顾 ●民警执勤“遇”萌娃!澄安君提示:家长带娃出门多留心 ●便民利民 | @家长们, 快收藏!儿童办理身份证指南来了~ ● “警”入校园!澄海公安普法宣传筑防线 ●电动车停路边?离开记得上好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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