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省2023年下达潮州市省级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就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 2023年度下达潮州市的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二)服务要求。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19〕272号)的工作要求,完成对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绩效评价工作,其中需对不低于30%的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现场核查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每项资金扶持项目数量3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普惠性资金项目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抽取比例)。并于5月10日前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交绩效评价相关材料。其他有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参加省厅组织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家论证会、梳理绩效评价复核意见以及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审计工作等。 报名单位应已纳入潮州市中介超市平台或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七)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二)工作方案。包括人力投入、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及计划安排、保障措施等; (四)附证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六、材料提交 八、联系方式 邮 箱:bgs@czgx.mail.139.com 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三楼309办公室。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