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残联通〔2015〕41号 关于开通汕头市残疾人肿瘤患者 救助直通车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 为减轻残疾人肿瘤患者的家庭负担,市委市政府将开通残疾人肿瘤患者救助直通车并纳入2015年汕头市为残疾人办实事工作内容,对罹患恶性肿瘤的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尝试对残疾人肿瘤患者推行单病种救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恶性肿瘤患者。 二、救助方式及标准 1、受助对象患恶性肿瘤住院治疗的救助,在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之后:个人负担部分每年累计低于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每年累计超过1万元的,按最高救助金额1万元给予救助。 2、受助对象无住院手术或放化疗的救助,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申请审批程序 1、住院治疗的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持当年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及残疾人证,填写《汕头市残疾人肿瘤患者救助审批表》,直接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2、未住院手术或放化疗的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持当年度三级医院确诊资料及残疾人证,填写《汕头市残疾人肿瘤患者救助审批表》,直接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3、市残联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按相应标准给予救助。市残联每年安排专项救助资金,额满为止。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残联要把为残疾人肿瘤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纳入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府对残疾人的这一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党委政府的点滴温暖惠及更多的残疾人肿瘤患者。
附:汕头市残疾人肿瘤患者救助审批表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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