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酒驾醉驾整治 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 禁止触碰 然而 就在这样一个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 “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 还是有人昏了头脑 “博侥幸”驾车上路 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 但已追悔莫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3月3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蓬发大道迎宾北路交界处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8时多,一辆号牌为粤V/KS6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该车驾驶员蔡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将蔡某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1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当晚,交警濠江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沿江路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现场查获两名涉酒驾驶人员。经现场对摩托车驾驶员林某、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林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3mg/100ml、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6mg/100ml,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两名违法驾驶员带回大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罚。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办?请牢记这九个字!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