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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以身试法的“酒司机”被查处!汕头交警严查酒驾不停歇......
汕头交警 2024-5-1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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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酒驾醉驾整治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禁止触碰然而就在这样一个“醉驾入刑”全民皆知“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还是有人昏了头脑“博侥幸”驾车上路等到被查才猛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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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整治





交警蜀黍不止一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一条高压线

禁止触碰

然而

就在这样一个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

“酒后禁驾”共识普遍形成的大环境下

还是有人昏了头脑

“博侥幸”驾车上路

等到被查才猛然惊醒

但已追悔莫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3月3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蓬发大道迎宾北路交界处路口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8时多,一辆号牌为粤V/KS6xx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该车驾驶员蔡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将蔡某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1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当晚,交警濠江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沿江路设卡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现场查获两名涉酒驾驶人员。经现场对摩托车驾驶员林某、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林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3mg/100ml、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46mg/100ml,均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两名违法驾驶员带回大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罚。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壹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贰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蜀黍这就给你算算酒驾的成本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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