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全省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酒精测试值高达“218”却觉得“事儿不大”? 交警夜查酒驾查获一“大醉汉” 8月17日晚,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民族路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次日凌晨1时14分许,张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民族路自北向南行驶至设卡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27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18毫克/100毫升,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张某交代,8月18日凌晨他独自一人在自己经营的电器维修店里喝了2瓶500毫升的啤酒,自认为酒量不错开车不成问题且夜深人静应该不会碰上交警查车,稍作休息后便驾驶摩托车上路返回家中,不料开到半途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男子来汕旅游,吃完牛肉火锅 下一场直接把自己安排进“所里”? 8月14日凌晨,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辅警来到中心城区金湖金环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0时10分左右,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A/12***的小汽车沿金湖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徐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徐某交代,13日晚他与3个朋友一同从广州来到汕头旅游,几人刚抵达汕头便到泰山路某牛肉火锅店吃晚饭,期间喝了两杯白酒。酒足饭饱后,徐某一行人准备返回他们位于金湖路的酒店,一开始叫了代驾,但由于代驾师傅在赶往牛肉火锅店的途中走错路,耽误了不少时间,徐某索性取消了代驾订单。随后,徐某自认为自己喝的比朋友少,意识也清醒,一时冲动之下便提议由自己开车搭载朋友一起回酒店,不料开到半路便被交警当场查获。 无证又醉驾? 双重危险更不行! 7月25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组织警力在大学鮀中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当晚10时35分左右,石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大学路自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2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石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64毫克/100毫升,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石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对其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据石某交代,当晚他独自一人在大学路路边闲逛,期间喝了些许白酒。随后他驾驶摩托车出发,准备前往其位于潮州市庵埠镇的住所,不料刚开上路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路程很近” “就喝了一点酒而已” …… 这些站不住脚的说辞背后 是对生命安全的轻视 和企图逃避查处的侥幸 一次的心存侥幸 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酒驾毁掉的不仅是你的人生更让那些无辜的家庭饱受痛苦和折磨 酒后驾驶将面临什么代价? 蜀黍再次提醒 酒后驾驶摩托车也是酒驾! 普法时间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明确规定: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也属于机动车范畴。 以下关于酒驾的几大误区 你一定要注意! 酒驾误区一: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肯定属于酒驾,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酒驾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构成酒驾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驾误区三: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 喝酒后的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 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酒驾。 酒驾误区四: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 在小区等地点饮酒驾驶, 如果经过测验调查后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目前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 酒局一散场,蜀黍就登场 蜀黍再次提醒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ND- 推荐阅读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骑车就能“任性”吗?又有两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违法受处罚......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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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