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两卡”犯罪 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潮阳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循线追踪、迅速出击,全力打击涉“两卡”犯罪,从源头斩断“两卡”违法犯罪链条,全力压缩电信网络诈骗滋生空间。近期,又依法对5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 2023年3月27日,潮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在濠江区抓获涉嫌出售电话卡的嫌疑人李某(男,17岁)。 经审查,李某交代今年春节期间,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城南街道某手机店开通4张手机卡出售,牟利500元的犯罪事实。 二 4月1日,潮阳公安分局谷饶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涉“两卡”人员陈某霞(女,30岁)。 经审查,陈某霞交代今年3月初她在QQ上认识一名男子,在明知对方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转账的情况下,仍把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租借给对方的犯罪事实。经查,该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9起,涉案金额596144元。 三 4月2日,潮阳公安分局贵屿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涉“两卡”嫌疑人陈某齐(男,37岁)。 经审查,陈某齐交代今年3月7日在潮阳区文光街道将他名下的农业银行卡、手机出借,收取报酬750元的犯罪事实。经查,该银行卡涉嫌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侦办的诈骗案。 陈某齐还交代今年2月份在潮州市将他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转账设备和密码以每月6000元租金租给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该银行卡涉嫌多起外地警方侦办的电信诈骗案件。 四 4月10日,潮阳公安分局谷饶派出所根据线索,在谷饶镇茂广村抓获涉“两卡”人员任某(男,22岁)。 经审查,任某交代去年11月24日在普宁市麒麟镇一山上将自己的中国银行卡、手机和身份证交给他人使用,期间还协助使用人脸识别,帮助对方到银行柜台取款5.6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经查,该银行卡借出期间累计借贷12.01万元,涉诈骗案1起,涉嫌金额1万元。 五 4月10日,涉“两卡”人员郭某滨(男,34岁)到潮阳分局贵屿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郭某滨交代一个外号叫“摩托”的人以可以帮其解决办理信用卡时需要银行卡流水的问题,让人将一笔资金转入郭某滨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后让郭某滨将卡里的资金取出9.6万元现金交给他。经查,郭某滨名下该张银行卡涉嫌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公安局侦办的诈骗案,涉案资金96368.99元。 目前,上述5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得随意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及带有支付结算功能的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取利益。 一旦银行卡、手机卡被诈骗分子用于转账、提现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开卡人的法律责任,并推送银行、电信运营商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惩戒。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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