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涉及多方责任人,可能涉及有责赔偿、无责赔偿和赔偿份额等问题,历来是办案的堵点、难点。10月9日,南方+潮州频道从潮州中院获悉,近日,该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成功化解一起连环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做到“一案结两案解、三案均和”,有效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加强与行业协会联动,规范相关行业做法,助力矛盾纠纷源头“一站式”预防解纷。
经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反复研判后,达成两点共识。其一,在审案件当事人也同时是两个未诉案件的当事人,各方均有调解意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法治、友善的价值理念,符合“抓前端、治未病”导向,应积极促成。其二,鉴于两个未诉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不宜直接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可参照知识产权“诉中+诉前”潮州特色联动和解机制做法,移送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组织各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再由李某恩、黄某宏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案件遂移送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在主审法官和调解员等推动下,某民保险公司就两个未诉案件进行认真核算,各当事人也在线下、线上“面对面”进行多轮协商。 8月10日,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恩、黄某宏撤回起诉,刘某奇、黄某坚放弃诉讼主张权利。随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裁定,各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和解)中心握手言和。 在和解协议签订后,主审法官敏锐察觉到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奇对死者家属仍心有歉意,于是再次对刘某奇进行了深入沟通。刘某奇最终表态在和解协议的基础上自愿再补偿给李某恩、黄某宏慰问金。历时一个多月后,经过50余次现场、电话调解,当事人之间先后达成三次调解(和解)意向,最终以赔偿款全额履行到位、一个在诉和两个未诉案件一并化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来源:南方+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往期回顾 同“醉”同“罪”,酒后不开车也获刑! 潮法e拍丨双节已过,诸多好物等您来选 【每周说法】酒后驾车使不得! 潮法e拍丨潮州汕头三处房产、宝马汽车任您选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