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聋儿康复教师2名: 一、 应聘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残疾人事业,关心爱护残疾人人,具有耐心、爱心和奉献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教育类、康复类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其它专业毕业,幼教专业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 取得康复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二、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报酬为中专毕业每月1900元,大专毕业每月2000元,本科毕业每月21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为中专毕业每月2500元,大专毕业每月2600元,本科毕业每月2700元;按规定购买社保和医保,同时享受四个节日补贴。 三、招聘方式 通过市残联官方微博和残联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对符合条件者实行面试,择优录用。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复印件寄至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2月26日至3月31日(额满为止) 联系电话:0754-88237108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89号 邮 编:515041 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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