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重新认定部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通知》,为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按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过推荐、评议和公示等程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整了18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汕头4单位上榜。 ![]() 具体名单如下: ![]()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潮汕“老厝”蝶变“艺术村”,吸引众多游客打卡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