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大队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某网络平台用户发布“南澳岛出海浮潜一天游”等招徕游客旅游服务信息。执法人员依法取证并通知当事人接受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旅游服务信息,同时,组织招徕2名游客到南澳无居民海岛游玩。对此,南澳旅游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南澎列岛是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是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各旅行社及个人不得组织招徕游客到上述区域游玩,否则,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处。市民及游客也要提升自身保护意识,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参与在此类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的非法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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