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5月25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会议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致以诚挚问候。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其中,汕头市公安局共有两个集体、三名个人荣获表彰。 下面 由平安君为大家隆重介绍 汕头公安荣获表彰的单位集体与个人 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涉密单位略 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湖大队二中队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林伟平 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邱松昂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法制)科科长 李焕忠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龙湖大队二中队 该中队曾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示范点、汕头市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最美共产党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青年示范警岗” 等称号。该中队立足主责主业,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思路,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林伟平 汕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从警26年来,他长期战斗在警务指挥、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的第一线,先后有30多篇调研理论文章在省部级刊物发表,24次在公安部、中国警察协会、省公安厅组织的征文评比中获奖,荣获第五届中国警学论坛二等奖。他坚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民警故事,牵头组建的“澄海公安”新媒体账号曾多次获得省级奖项。同时,他积极挖掘公安队伍的好人好事,先后撰写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多人次,并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民警故事,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邱松昂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法制)科科长 作为人民警察中的普通一员,邱松昂27年如一日,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在担任交警支队宣传(法制)科科长以来,他立足本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战,在各大媒体平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寻找符合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新要求的交通安全宣传新方法,促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为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做出了贡献,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李焕忠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2016年以来,李焕忠带领潮阳分局刑侦大队(打盗抢专业队)会同其他警种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000多宗,抓获嫌疑人9000多名,为潮阳治安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命案侦破工作中,连续8年实现命案“百分之百”侦破的目标,其侦破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法网》栏目组专题采访。在打击盗抢犯罪中,他坚持“破小案”底线思维,对盗抢犯罪尤其是“两抢”犯罪展开凌厉攻势,露头就打,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辖区群众生命安全。 -END- 汕头公安官方微信 微信号 : stga0754 微博:@平安汕头 抖音:@平安汕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