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潮州新闻 潮州疾控 查看内容
潮州疾控最新提醒(8月7日)
蓝色河畔 2023-7-31 02:40
3067 0
摘要: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潮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一、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 ...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

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潮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入境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其中,2022年8月3日18:00起自澳门入境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为: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境,入境后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建议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



微信扫码查询

四、近7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潮人员:

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的健康管理措施。(抵潮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抵潮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抵潮后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聚集、不聚餐。如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重点地区来返潮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8月7日)



备注:本表信息供各位市民参考。疫情时刻变化,出行前建议先查询国务院小程序或致电您目的地所在社区获取最新防控政策。感谢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合理安排您的出行计划。

五健康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该地调整区域风险等级时,当日调整在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六倡导所有省外来(返)潮人员落实一次落地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倡导所有从发生本地疫情地市的非涉疫区(县、市)来(返)潮人员主动开展3天2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抵潮后一周内尽量减少社会活动。

七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亲友近7天内有本土个案报告所在地区旅居史的,务必提醒其第一时间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潮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潮州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0768-12345

0768-2208867



潮州市各镇(街道、办事处)报备电话



上下滑动或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八、请广大市民朋友除做好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四点:

1.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3.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4. 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潮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需你我共同努力

让我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早日告别新冠疫情!

也请动手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信息来自:健康广东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快速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