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多地出现洪涝灾害,不少企业和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为支持受灾地区生产自救、重建家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揭阳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遭受自然灾害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以方便各地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以落实。 1 增值税 (一)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二)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三)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非正常损失”,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 2 企业所得税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按照规定取得救济金、保险赔款、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八)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人生产经营困难,符合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5 契税 (十一)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出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6 印花税 (十二)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7 车船税 (十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8 资源税 (十四)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超过上年度企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当年资源税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9 税收征管措施 (十五)延期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十六)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供稿:揭阳市税务局法制科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