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家”归位 护苗成长 今年1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推动家庭落实未成年人监护责任,2021年以来,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将家庭教育与法治宣传、检察办案与司法救助有效结合,聚力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双向沟通发挥“加”能量 彰显家庭教育力度 注重对话监护人 办案中,除注重与涉案未成年人沟通外,预留“家长时间”,在讯(询)问前后与监护人单独交流,力求“检家”共同发力,帮教发挥双倍效果。 做深做细 社会调查 引入专业社会服务,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访谈评估、心理疏导,综合评估家庭帮教的可行性,共开展社会调查661次。 突出个性化指导 深入分析案发背后的家庭教育症结,根据监护人教育指导需求,由检察官和有经验的社工共同研究、确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双向辅导传递“法”理念 拓宽普法宣传深度 依法监督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借助社会化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开展观护教育,组织读书分享会、法律知识讲座、警示教育主题观影、志愿服务等活动,从心理上、行为上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特殊矫治,帮助调整行为习惯,培养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加固家庭教育“保护罩” 对家长实施个性化、沉浸式帮教,开展家庭辅导、亲子沟通、情绪疏导等各类帮教344次。在学校、社区开设家长课堂,为有需要的家庭开展咨询指导,提升家长监护能力。 营造法治校园环境 以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为载体,开展“普法+送教”活动。围绕反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害、反有组织犯罪、禁毒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4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上万份,不断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法治观念。 创新线上普法模式 融合“两微一端”新兴宣传阵地,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两级检察院通过拍摄MV和微电影、开设普法小程序和电台栏目、推出案例漫画等方式,创新普法宣传,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双向保护助“家”归位 提升护苗成长温度 一方面,坚持检察帮教和家庭管教双管齐下,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家长消极配合“不想管”的问题,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对涉未案件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缺位”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2份。饶平县检察院、潮安区检察院与当地妇联、关工委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共同基础。 另一方面,对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联合社会力量、专业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经济帮扶、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救助形式。湘桥区检察院与区妇联会签《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力为因案致贫、致困的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救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救助25名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7.8万元,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生活困难,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情。 接下来,潮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与家庭教育工作,以检察履职压实家庭教育责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云上 点赞、在看戳一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