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粤残联〔2016〕19号),现将我市2016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汕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89号长联大厦10楼 联系电话:88238624、88237585 附件:汕头市2016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标信息公示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17日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