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中柱村在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南澳县村(社区)进一步丰富村(居)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南澳县民政局于6月28日在云澳镇中柱村举办南澳县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观摩活动。县领导许楚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云澳镇中柱村于2021年11月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作为我市唯一一个被选中的试点单位,中柱村自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以来,践行“民生无小事”理念,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和云澳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新机制,打造“1234”议事协商工作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议事协商,做到“微事巷内商,小事片里议,大事村中决”。中柱村通过村级议事协商,消除利益主体之间的分歧,维护利益主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激发了村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活动组织参观了中柱村村民议事厅,听取中柱村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实验情况及取得的经验和做法介绍,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 许楚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中柱村在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过程中形成的乡村治理“中柱经验”,要求各部门、镇(管委)、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学习“中柱经验”,提升村级议事协商效能;要推广实验成果,完善村级议事协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丰富村(居)民议事协商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我县基层治理水平。 --------------------------------------- 来源:南澳县融媒体中心 |
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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