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至26日,生态环境部举办2023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培训。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城管局等12个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在市生态环境局以视频直播方式参加培训,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直属单位、区县分局及机关科室业务骨干也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立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剖析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等部门办理的典型实践案例,分享各地市推进损害赔偿工作的亮点和办案经验,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司法审判要点、案件办理技巧、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衔接等方面进行详实讲解,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达到以训提能。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境的重要方式,通过本次培训,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拓宽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能力、强化了知识储备,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打下更扎实基础。 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我市成员小组各单位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办理、提升部门联动、完善配套机制,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助推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