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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行政视频大赛活动开始了~
蓝色河畔 2023-6-2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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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方拍客”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领域优秀短视频的创作与传播,推动南方+APP“南方拍客”新媒体创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联合广 ...





“南方拍客”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领域优秀短视频的创作与传播,推动南方+APP“南方拍客”新媒体创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联合广东省司法厅开展“南方拍客”司法行政视频征集活动,于6月17日启动,面向社会拍客征集短视频作品。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省司法厅

承办单位:南方+动态新闻部、广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媒体支持:南方日报、南方+南方拍客频道、南方+南方社会治理、“广东普法”公众号、“广东司法行政”公众号





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意拍客视频作品,关心支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单位)方式参与。





大赛日程

(一)作品征集:2023年6月17日至8月31日

(二)专家评审:2023年9月中旬

(三)网络投票:2023年10月中旬

(四)结果公示:2023年11月1日

(五)颁奖及放映展:2023年11月至12月





征集内容

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为主题,制作业务宣传、创新创先项目、案例再现、成效风采、科普等类型的短视频。





作品要求

短视频作品

1.作品拍摄手法不限,需画面连贯、内容完整,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动画动漫、V-LOG、MV、微电影、微纪录片等;

2.时长不限,视作品形式而定,建议30秒至90秒,最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或9:16(横屏、竖屏均可),动画动漫帧速率为24 帧/秒,成片均应为mp4格式,文件大小均不超过200MB;

3.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剪辑后严禁带有任何软件的水印LOGO。





作品提交

(一)在微信搜索“小南报料”小程序或扫小程序码。





点击“我要报料”,选择话题“2023司法行政视频大赛征集”。随后输入标题(限30字内)、内容描述(单位名、投稿视频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点击“视频/图片”按钮上传相关视频素材(注意:单个素材拍摄时长限60秒内,大小200MB以内)。待素材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作品上传。

(二)评选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获奖者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奖金签收回执。若在评选结果确定后3个月内,因联系不到作者无法获得银行账户信息,视为放弃奖金。

(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作者或单位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参赛作者或单位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赛作者或单位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作者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凡报送作品,均视为同意本征集展播活动所有规定。





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及网络投票,最终确定大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及纪念奖,南方+动态新闻部提供活动奖金两万元。本活动不颁发奖章证书。







版权说明

(一)凡参赛者,视为同意本活动方案,投稿作品不再退回,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二)主办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作品(包括进行再设计、生产、发行销售、展示、出版及其它使用),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和收益归主办方所有。

(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

(四)参赛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主办方主张分享利用获奖作品所带来的物质收益。

(五)所有参赛作品若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主办方保留追究责任和索赔的权利。

(六)参赛者提供的作品若为职务作品,一经投稿,视为得到其所在公司或单位许可。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主办方有权进行追溯。





注意事项

(一)创意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健康,主题明确。

(二)创意应具有创新性和趣味性,能够调动大众对法律的兴趣和好感。

(三)视频创意不得使用与政治、宗教相关等敏感内容,不可露出商业内容。

(四)个人及团体提交视频类作品数量不超过3个,如果数量超出要求,将根据作品提交顺序进行评选。无版权作品视为无效。

(五)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全面了解并确认遵守本公告的全部规定。

(六)评选过程中,主办方有权根据作品数量或品质的具体情况调整奖项内容或数量。此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有关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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