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发展壮大,招录新员工充实队伍是每一户企业发展过程中必经之路。那么,招录新员工涉及哪些税收政策呢?今天就常见问题梳理有关政策。 增值税 问:企业招聘失业人员可以享受扣减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吗?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广东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为新员工开展的入职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企业雇佣的寒假实习生和临时工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个人所得税 问:居民个人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该如何预扣预缴? 答: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基础信息,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涉税疑问,欢迎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者关注“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得更多税收政策信息。 往期链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