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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小案 护民生|汕头公安:张网捕鸟触“法网” !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3名

2023-6-14 05:28| 发布者:蓝色河畔| 查看:4599| 评论:0

摘要:为预防和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汕头公安经缜密侦查、精准研判,于近期成功破获多起非法狩猎案,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3名。近日,澄海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非 ...


为预防和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汕头公安经缜密侦查、精准研判,于近期成功破获多起非法狩猎案,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3名。

近日,澄海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余某波。经审查,余某波对其去年多次利用粘网在盐鸿镇非法猎捕野鸭、黑水鸡和牛背鹭等野生鸟类,并将猎获物出售获利6万多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澄海公安分局刑侦、网警大队和森林、澄华派出所紧密配合,抓获非法狩猎网上逃犯林某漫。经审查,林某漫交代了其去年在盐鸿镇多次非法猎捕野鸭、黑水鸡、沙锥鸟和夜游等野生鸟类,并将猎获物出售获利6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迫于公安机关侦查压力,非法狩猎网上逃犯李某加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澄海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查,李某加交代了其去年多次利用粘网在盐鸿镇非法猎捕夜鹭、野鸭、黑水鸡和牛背鹭等野生鸟类,非法获利1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余某波、林某漫和李某加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平安君温馨提示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和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相关规定,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猎区,禁猎区内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违反狩猎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公民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发现非法捕杀、买卖、贩运和加工经营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都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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