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与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出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推进司法行政装备财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31日至6月9日,市司法局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元春同志带队、相关业务部门派员组成的专项资金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分别对全市5个县(市、区)司法局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台账、抽查凭证、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客观分析各地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叶元春同志在会上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在资金管理上要合法合规,发挥好效益。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在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将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以过硬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在支出进度上要用功用力,实现高效率。 要充分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财政部门汇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跟进,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定期研究分析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等情况,加快推进业务工作,对标序时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率,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全面梳理内部财务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内部审批程序,提前谋划好各项业务工作,尽早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确保资金一到位就能形成实际开支,切实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 三是在工作谋划上要合理合情,拓展新格局。 要坚持“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支出使用,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对已经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业务要加快推进,对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要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以最大的努力争取最快的支出进度。要主动下沉一线,着力增强服务基层本领,强化对基层经费保障情况的研判分析,切实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