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首页 揭阳新闻 揭阳税务 查看内容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蓝色河畔 2023-5-25 21:45
3380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相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政策执行口径。

相关问答
问: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答: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往期回顾

  •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 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程序怎样规定?


  •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全部评论
快速评论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12-28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