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现况: 本次报废资产包括台式电脑、打印设备、空调、无线电设备等,主要为已到使用年限且不具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价者现场实地查看为准(本次报废资产残值已经评估公司评估),具体清单如下: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废品回收相关的经营范围及资质证明,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竞价流程 (一)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发送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我局电子邮箱:bgs@czgx.mail.139.com。 (二)我局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现场查验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建设大厦潮州无线电监测站12楼,具体查验时间由我局通知。 (三)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竞买方报价分为2部分,包括收购价(必须对14项资产进行逐项报价)和清运费,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竞买方必须在现场查验后3日内将标书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民主大厦3楼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8-2120099,18823500700。 (四)我局固定资产处置小组统一拆封报价书,按“收购价与清运费两项相抵,价高者得”(不低于资产残值评估价)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四、其他说明 (一) 14项拟报废资产中,无线电特种设备应在我局人员监督下进行拆解后方可处置。 (二)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4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清理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清运费由我局支付,回收单位需开具发票。 (四)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意向竞买方须认真阅读本竞价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查验报废物品及参与竞价,凡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承认本公告,对该批处理物品无异议,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依法依规参与竞价活动。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办公室 |